四川瑞欣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成渝双城经济圈-资中蓉欧班列物流港建设项目(临港冷链仓储设施及配套工程)第四阶段机械租赁补遗(02)
编号:瑞欣宏2025-018
至各潜在投标人:
一、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现做如下修改:
原文件:第二章第七条投标意向金(实质性要求):按投标最高限价的5%(即3.125万元),以银行转账方式全额提交(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),中标公示结束后,中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意向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。其他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意向金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。
修改为:第二章第七条投标意向金(实质性要求):按投标最高限价的5%(即6.875万元),以银行转账方式全额提交(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),中标公示结束后,中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意向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。其他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意向金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。
二、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。
此致
四川瑞欣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2026年1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