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,优化采购方式,我县决定从2017年5月20日起,取消限额以下通用货物协议供货采购方式,实行网上竞价。
网上竞价是指采购单位通过网络平台,在众多品牌、供应商之间和一定时间内,通过竞价最终选择产品及供应商的采购行为。凡我县采购单位(即各行政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各乡镇)采购《集中采购目录》以内,年累计单项采购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通用货物(公务车及执法执勤用车可超过50万元),均应纳入网上竞价范围。
新机制使原来的招供货商转变为招商品,由现场纸质报价,变为网上电子竞价,变当面报价为背靠背报价,变有限竞争为充分竞争。网上竞价的使用,提高了采购效率,杜绝了围标价、人情价,防治了腐败行为的产生,从制度上优化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。